1.申请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291059
电子邮箱:swnysb@xab.ac.cn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中路125号
邮政编码:710043
2.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
申请公开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3.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研究所相关处室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相关处室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为申请人出具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3)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研究所相关处室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① 属于研究所主动公开范围的,出具《生物农业研究所信息已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研究所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出具《生物农业研究所信息公开告知书》。
②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出具《生物农业研究所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④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决定不予提供的,出具《生物农业研究所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⑤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出具《生物农业研究所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⑥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生物农业研究所掌握的,出具《非生物农业研究所信息告知书》。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答复的,研究所将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4)提供信息
上款第②、③种情形下,研究所将向申请人提供有关信息。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可向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或综合办公室举报。
投诉电话:029-82291059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中路125号
邮政编码:71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