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陕西省科学院大荔生物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培养架型人工气候室建设(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陕西省科学院生物农业示范基地培养架型人工气候室建设项目已具备议标条件,现组织内部议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投标单位参加议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陕西省科学院大荔生物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培养架型人工气候室建设

2、项目单位: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

3.项目内容:总建设面积15平方米。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4.项目实施地点:渭南市大荔县羌白镇新颖现代农业园区 

5、采购方式:议价

6、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7、本项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本次采购仪器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2年5月31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8)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B级安全员证书等相关资质。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带水印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4.本项目需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一套,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投标人须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证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地点: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西安市咸宁中路125号陕西省科学院科创中心三楼315)。

3.联系人:张强13402960306

 

                                      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

                                              2022年8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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